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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顶帐篷和一件熊皮做的衣裳。

掖城的军队驻扎在城外数十里处,我便将帐篷扎在离他们营地的后边,装作是他们中间的一个。

一来是晚上好借光,我就不用单独点蜡烛或是火把了;二来是好防野兽,若是有狼来,他们能先解决它们,不至使我在梦里被狼吃了。

至于为什么不进城去住,主要是我玩心太重。

我舍不得我的马跟着我在城外受苦,便将它暂时安置在城内的一家新开的马场里,这家马场的老板也是燕都人,他一个人和几个伙计住在掖城,我们认识之后也很快就熟稔起来。我每回进城都要去他那儿吃两杯酒,若不是马肉不好吃,我们两个人能把他的马全都吃光。

那天下午黑云压顶,军营还没点灯,我也没办法看清东西,收起木雕就走到帐篷外边去。

我蹲在帐篷前刨坑,一直将地面上的雪都挖光了,露出黄颜色的沙粒来,便随手抓了一把,塞到信封里去,然后到驿站去给宋清平寄信。

驿站在城里,我在写信封的时候想起从前我给宋清平捎的信,说是信,其实我根本没有写字。

我只给他送一些小玩意儿,在江南先送了桃花,又送过莲子,其余种种,都是随处可见的东西,不知道他在收到信的时候是不是怨我。

于是这回我提笔给他写了张字条:“一别数月,甚是思念。”

宋清平看见这样的话肯定要说我肉麻。

随手又沾了茶水抹上去,假装是自己的泪痕。

等我把信寄出去的时候,我发觉自己真有点想他了。

我盘算着等北疆的事儿解决了,我就写一封信把宋清平给喊出来,这时候父皇便可以下一道旨意就把我给废了。

我带着他随处去哪儿,把他的毛捋顺了再给带回燕都。

我想去马场找老板喝两杯酒暖身,但在路上却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——小皇叔。

我不知道小皇叔在北疆掖城还有产业,一时之间还以为是我看差了。

我慢慢地走过去,我这时候穿得像一头熊,又用防沙尘的蓝布蒙着脸,也就宋清平他们能勉强看着我的眼睛认出我来,别的人恐怕连想都不会想到我是在外游历的太子。

小皇叔正和一个精瘦的人在茶楼里坐着说着话,小皇叔是一幅很明显的汉族商人形象,套着绸缎衣裳,又披着大氅,抱着手炉,那人套着皮毛,倒是穿得像是个本地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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