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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思宁习惯把最近听的歌或者书当成签名。换来换去的,图个新面貌。
直到周子璇说酸死了。
“你知不知道我哥总在配合你?你上次签名是ihateyselfforlovgyou,他的签名是:ypleasure。再上次,烛光照亮了晚餐。他回你,照出我的答案。”
顾思宁说没注意,她连自己换了什么签名都不记得了。
回去路上,她看了眼最近的新签名,一首小甜歌:canicallyoue
再点进程之珩朋友圈一看,夕阳的头像底下是——yes
闷骚的狗东西。
广场上有卖书的摊子。
他拉着顾思宁去看热闹。
看了一圈,顾思宁说:“这有叫爆炒的菜谱,我买一本,这样以后我就不用看小红书学做饭了。”
他说:“你不用看,你在小红书看的也不是正经爆炒。”
无语,说什么大实话。
没眼色的狗东西。
收到了大学赶时髦的又一证据——寄给自己的信。
那年顾思宁十八,程之珩二十三。她懵懂,他可成熟了,竟然会打印做这种蠢事。
还好当年她机智,没有给自己写什么矫情的文字,而是非常务实地在信封里塞了一千块钱。
巨款啊巨款。
程之珩写了个明信片,藏着掖着不让她看,但她还是偷偷翻过来了。
他写的是「希望一直在她身边。」
顾思宁故意问:她是谁。
他说:是狗。
顾思宁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巴掌。
胆子越来越大的狗东西。
最近沉迷于《heatwaves》,随时随地都在哼“tisallithkaboutisyou”。
她说以后结婚放这首。
程之珩说行。
自恋的狗男人,谁要跟他结婚啊。
俩人最近在追新番,追忆自己小时候在干点啥。
无一郎十四岁单杀上弦;
程之珩十四岁联赛金牌;
顾思宁十四岁蛋炒饭一口气吃两碗。
人与人之间的差距。
不知道是不是程之珩的真心攻势起了作用,最近曾琳都没有试探他们是否分手了。
顾思宁拍午饭照片,一边发到群里一边说:“果然,会做饭的男人拥有优先择偶权。我妈现在天天问你给我做什么吃的。”
程之珩给她盛饭。
“你真的不会害怕吗?”
“怕什么?”
“我爸妈一直不同意啊。”
“不怕。”程之珩说,“只要你愿意。”
“要是我也不愿意呢?”
“那就跟你谈一辈子恋爱。”
顾思宁捂着心口。
不怕帅哥难到手,就怕帅哥当舔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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